為做好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雷州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市污普辦”)決定公開招聘污染源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6名。現通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雷州籍優先,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符合報名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具體要求
1.學歷: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要求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熟悉環保知識,本科優先。
2.專業:專業不限,環保、中文、法學或計算機專業類優先考慮。
3.其他:熟悉當地基本情況,責任心強,具有較強的協調溝通能力、法律意識、保密意識和安全意識。
(三)招聘崗位職責
1.崗位:污染源普查員和污染源普查指導員。
2.職責:普查員職責是參加業務培訓,負責向普查對象宣傳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義和內容,入戶調查,指導填寫普查報表,有關數據審核,工作檢查、質量核查、檔案整理。普查指導員職責是負責對普查員及各類污染源普查調查對象有關人員的工作指導,協調開展普查工作,負責對普查員提交的報表進行審核,對入戶調查信息進行現場復核。完成當地普查機構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地點
辦公地點在市污普辦(位于雷州市環保局),工作范圍為雷州市行政區域。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11日至7月18日。
2.報名地點:雷州市污普辦(雷州市新城大道124號雷州市環保局辦公室2樓)。
3.報名不收取費用。
4.報名應提交材料:
(1)《雷州市污普辦招聘污染源普查員報名表》(附件);
(2)畢業證書原件與復印件、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生暫時無法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明材料的,可提供學信網學籍證明材料);
(3)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4)本人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
4.資格審查。按照報名條件對所有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面試、聘用資格。
(二)面試
1.面試地點為市污普辦辦公室,面試時間由市污普辦安排并電話通知。
2.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思維反應能力和氣質儀表等。
3.成績計算: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總分100分。
(三)聘用
1.面試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實行上崗試用。
2.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在此期間,有聘用人員解除聘用關系的,將從考試合格的、尚未就業的、本人意愿的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序遞補。
三、用工形式、工作時間及薪酬待遇
(一)用工形式
1.市污普辦與污染源普查員簽訂《勞動合同書》。勞務期限:自正式聘用之日起至2019年3月,負責入戶調查,填寫普查報表,有關數據審核,工作檢查、質量核查、檔案整理、總結驗收等工作。
2.污染源普查員參加業務培訓結束后,擇優聘用污染源普查指導員。
3.污染源普查員、指導員聘用期間食宿自理,日常考核管理由市污普辦負責安排和落實。
4.污染源普查員、指導員聘用期間與市污普辦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按國家相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約定執行。
(二)工作時間
1.執行雷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作息時間。
2. 節假日或其他時間需要加班的由市污普辦統一安排。
(三)薪酬待遇
招聘對象經面試合格后實行聘用制,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后簽定聘用合同,其中試用期月工資2000元,聘用期月工資2400元(包含五險一金);試用期不合格的,按試用期工資標準的實際工作日支付工資。
四、其它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將通過雷州市政府公眾網站公示。
(二)在本次招聘考試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電話或郵件咨詢。
(三)本公告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市污普辦負責解釋。
(聯系人及電話:曾秋穎0759-8812415,方強0759-8851063,郵箱:lzhbj8812415@sina.com)
原標題:雷州市污染源普查辦公室招聘污染源普查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公告
雷州市污普辦
2018年7月10日
(責任編輯: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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