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銀齡講學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粵教師〔2019〕2號)、《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5—2026學年銀齡講學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2025—2026學年吳川市第一批銀齡講學教師招募情況,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教師隊伍建設,發揮退休教師引領示范作用,推進解決區域性師資不足問題,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現就做好2025—2026學年吳川市第二批銀齡講學計劃教師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和“定校、定崗”的原則。
二、招募人數
全市招募15名銀齡講學計劃教師,具體招募學校及人數詳見《2025—2026學年吳川市第二批銀齡講學教師需求計劃表》(見附件1)。
三、招募對象及條件
(一)招募對象
吳川市內退休中小學教師,以校長、教研員、特級教師、骨干教師為主。原單位返聘退休教師工作不列入銀齡講學計劃(本學校退休的教師不能招募為本學校的銀齡教師)。
(二)資格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具有先進教育教學理念;師德高尚,甘于奉獻,志愿到農村講學。
2.應募時年齡不超過65周歲(即1960年9月1日后出生),身體健康。
3.教育教學經驗豐富,具有中小學中級及以上職稱,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4.符合學校招募崗位的其他條件。
四、崗位職責
銀齡教師應在學校駐點,根據自身專業特長,開展以課堂教學為主的講學活動,承擔相關教學任務。也可通過開展聽課評課、開設公開課、研討課或專題講座、跟崗指導等方式,對所在學校教學、管理和教師培訓等工作進行跟蹤指導,同時充分發揮示范輻射作用,帶動提升我市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水平和教師專業發展水平。
五、履約管理
銀齡教師講學服務時間為1學年(2025—2026學年)。服務期間,市教育局與銀齡教師按學年簽訂講學服務協議,協議一年一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講學時間、講學學校、講學方式和內容、辦公與生活條件、享受相關待遇,以及爭議處理辦法等。服務期間,由市教育局對銀齡教師進行跟蹤評估,對不按協議要求履行義務的,或因身體原因不適合繼續講學的,予以解除協議。
六、招募程序
(一)發布招募計劃。市教育局按照確定的計劃數15名,向本市中小學校發出招募公告。
(二)自愿報名。報名時間為2025年9月3日,符合條件人員按照自愿原則報名,選擇講學的地區及崗位,報名時須攜帶《吳川市銀齡講學計劃申請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本人身份證、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退休證明材料,以及市級以上榮譽證書等教學能力與資質相關證明材料,交招募學校進行資格審核。
(三)資格審查。招募學校對報名人員材料進行審核,擇優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四)面試考核。市教育局委托招募學校組織面試考核和體檢,確定擬招募人員名單。
(五)公示公布。報名人員面試考核、體檢合格后,由招募學校將擬招募人員名單面向社會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將擬招募人員名單向社會公布。市教育局收集招募學校擬招募人員情況后,統一公示。
(六)簽訂協議。市教育局與擬招募人員簽訂服務協議,簽訂服務協議前,銀齡教師需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近六個月內出具的體檢報告。
(七)上崗任教。由市教育局安排簽訂協議書的銀齡教師到招募學校上崗講學。
七、其他事項
(一)經費保障。銀齡講學教師服務期間,與原單位人事關系及享受的退休待遇不變。省財政安排銀齡講學教師財政專項工作經費,標準為每人每學年3萬元。工作經費主要用于向銀齡講學教師發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及購買意外保險等方面。
(二)政策保障。銀齡講學教師因病因傷產生的醫療費用,按本人醫療關系和保險等有關規定辦理。對于講學期間表現優秀的,在評優表彰等方面優先考慮,可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于講學期間考核不稱職或存在問題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吳川市教育局
2025年9月2日
文章來源:https://www.gdwc.gov.cn/bmzz/wcsrmzfw/zwgk/wcdt/gsgg/content/post_2088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