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有關規定,湛江市赤坎區教育系統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5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計劃招聘小學語文教師21名、小學數學教師16名、小學音樂教師5名、小學體育教師5名、小學美術教師4名、幼兒教師4名、幼兒音樂教師1名、幼兒美術教師1名。招聘具體崗位名稱、人數、資格條件和要求詳見《2021年湛江市赤坎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且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含2021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和對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三、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30周歲以下(即1990年6月11日至2003年6月10日期間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報考的年齡放寬至35周歲(即1985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4.崗位資格條件:
(1)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須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和對應學科教師資格證;(2)部分崗位需要的非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須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須有對應學科教師資格證;(3)師范類專科畢業并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本科學歷的社會人員,須具有學士學位和對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并有連續3年及以上相應學科任教經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或查處尚未終結的。
5.現役軍人。
6.赤坎區在編在崗教師。
7.參加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務期內的,以及違反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有關規定的人員。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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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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